2.考生在进行网上审核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须根据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高职高专往届毕业生和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除上传本人头像照片和身份证照片外, 须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页照片。
各报名确认单位在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时,将进行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职高专学籍学历的"三比对";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核验。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需及时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并保管好报名信息确认表,以备在后期各招生学校进行的专业课报名考试时核对确认。
3. 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7:00 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校所在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接受现场审核报名信息;具有本市户籍的高职高专往届毕业生和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接受现场审核报名信息。
各报名确认单位在现场审核报名信息时,须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并进行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职高专学籍学历的"三比对";考生在现场审核时,报名确认单位须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比对,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现场审核期间,各报名确认单位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4. 各报名确认单位须按规定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要将资格审核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遴选熟悉业务、秉公办事的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一审核每位考生的资格,履行签字手续,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5. 各报名确认单位须逐项审核考生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凡相关材料不全或不实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所有审核材料要留存电子版材料或纸质版材料,以备查验。
6. 考生在现场审核报名信息时,要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区高招办留存备查。
7. 各报名确认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我市及本区规定,提前通知考生现场确认时的具体防疫要求, 并设置专人查验"天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督促考生扫描"场所码",进行体温测量。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确认单位的有关通知,提前了解现场确认时的防疫要求并严格执行,主动配合报名确认单位查验相关防疫信息。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前 7 天内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